7月26日16时30分左右,一辆小型轿车在沧榆高速沧州方向35公里处从匝道驶入高速时,连续变更两条车道,就在其将要行驶到快车道时,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救护车相撞。随后又撞向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,车辆撞击后的碎片散落一地。由于撞击的力度较大,救护车已无法继续行驶,而此时车内还有一名病人。见此情况,高速交警立即联系其他救护车,并对事故现场的车辆进行疏导,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。
经过民警现场勘查,小型轿车在从匝道进入高速时连续变更两条车道,直接导致所驾驶车辆的车头碰撞到救护车右侧,从而引发了事故。
所幸病人身体并无大碍,现场人员协力将病人转移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认定小车司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并承担相应的路产损失。
高速交警提示:
高速公路行车禁止连续变更车道
在变更车道前
要根据路况判断是否具备变更车道的条件
在遇到警车消防车急救车等紧急车辆通行的时候
应该及时避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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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来,分分钟惹来“罚款300,扣1分”的罚单。
早在2018年12月,上海交警就对高架道路上“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”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,一个月时间就查处2300余起违章,全部记1分,罚款100元。
到了2019年11月,深圳正式实施全新修改的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,其中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:
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、转弯、靠路边临时停车前,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,处300元罚款,记1分。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,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。
上海、深圳算是开了头,而到了这个月,许多城市已开始实施该项新规